
医疗废水来自医院诊疗、护理等环节,含细菌、病毒及化学药剂,若检测不当易引发公共卫生风险,因此规范检测对医疗机构至关重要。以下为医疗废水检测的详细内容。
一、检测范围
机构覆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骨科医院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体检中心。
来源覆盖:门诊诊疗废水、住院病房废水、手术室废水、检验科废水(含化验废液)、消毒供应中心废水、洗衣房废水、食堂废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冲洗废水。
二、检测标准
核心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辅助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部分指标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回用处理参考)、《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消毒效果检测依据)。
三、检测项目
常规理化项目:pH 值、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微生物项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结核杆菌(传染病医院必检)、细菌总数。
特征化学项目: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重金属(汞、镉、铬、铅、砷)、甲醛、苯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四、检测方法
理化项目方法:COD 采用重铬酸钾法(GB 11914-1989)、总余氯采用 N,N - 二乙基对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86-2010)、石油类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微生物项目方法:粪大肠菌群采用多管发酵法(HJ 347.1-2018)、沙门氏菌采用分离培养法(GB/T 4789.4-2020)、细菌总数采用平板计数法(GB/T 5750.12-2023)。
五、检测服务优势
凭借合作的多家专业实验室,可满足不同规模医疗机构的检测需求,覆盖常规及特殊项目;检测费用通过资源整合更具优势,同时严格按照医疗废水专属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符合防疫及环保双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