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测产品项目
生物样本类:血液(斑)、唾液(斑)、口腔拭子、带毛囊毛发,或其他人体生物学样本如精液(斑)、羊水、组织块等。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被鉴定人,可采集其口腔拭子、唾液、毛发、指甲等。
检测系统类:用于检测的包含多个相互独立遗传的遗传标记检测系统,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等是常用的检测项目。
标准
总体标准:鉴定机构应具有从事法医物证鉴定的执业资质,鉴定人应具有从事法医物证鉴定的执业资格。实验室的基本要求以及样本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应符合 SF/T 0069 的规定。
采样标准:样本应分别包装,进行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样本类型、采样日期、采集人等。样本的提取、保存与送检按照 GA/T 1162 执行。
计算标准:法医学个体识别活动中应对使用的检测系统进行累积个体识别能力计算,计算方法按照《GB/T 43642—2024 法医学个体识别技术规范》附录 A。当两个或多个生物物证检材所获得的遗传标记表型相同时,应计算似然率,采用似然率来评估遗传分析提供的证据强度。
方法
采样方法:根据样本类型的不同有不同的采集方式,如血液一般通过静脉采血方式获取,血斑可通过擦拭沾取血液的物体表面获得;唾液可让被采集者直接吐在无菌容器中或用唾液采集器采集;口腔拭子是用无菌拭子在口腔颊黏膜处擦拭获取上皮细胞;带毛囊毛发需拔取带有完整毛囊的毛发等。
DNA 提取和纯化:按照 SF/T 0134 方法执行,通常有有机提取法、Chelex-100 法、磁珠法等,通过裂解细胞、去除杂质等步骤得到纯净的 DNA。
DNA 定量分析:按照 SF/T 0134 方法执行,常用实时荧光定量 PCR 技术、紫外分光光度法、荧光染料法等对提取的 DNA 进行定量,确定 DNA 的浓度和含量。
PCR 扩增与 PCR 产物分型:选择合适的 STR 基因座试剂盒,利用聚合酶链式反应对 DNA 样本中的目标 STR 基因座进行扩增,然后通过毛细管电泳等技术对 PCR 扩增产物进行分离和检测,确定每个基因座的等位基因分型。